发布时间:2018-06-19 发布人:
(一) 办理对象:朝阳区已批民办学校
(二) 办理时限: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
(三) 办理机构: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
(四) 受理地点:朝阳区教委行政事务综合处置大厅
地址:朝阳区石佛营西里2号
邮编:100025
电话:85852027
(五) 提交材料目录:
1.申请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。
2.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。
3.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4.教学点终止的申请书原件1份。
5.决策机构会议决议原件1份。
6.原教学点审批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。
(六) 材料模板(点击下载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