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06-19 发布人:
(一) 办理对象:朝阳区已批民办学校
(二) 办理时限: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
(三) 办理机构: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
(四) 受理地点:朝阳区教委行政事务综合处置大厅
地址:朝阳区石佛营西里2号
邮编:100025
电话:85852027
(五) 提交材料目录:
1.申请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。
2.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。
3.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4.民办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(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5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6.变更举办者名称的申请书原件1份。
7.决策机构会议决议原件1份。
8.民办学校举办者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。
9.举办者单位证书复印件1份(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10.学校章程原件1份。
11.办学许可证正、副本原件1份。
(六) 材料模板(点击下载):